为使我县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能获得就业见习机会,增强就业竞争力,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,尽快实现就业,按照相关文件精神,从即日起开展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征集工作,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
(一)见习单位范围
见习单位必须是高台县内,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,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,社会责任感强、管理规范,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纳入:
1.不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等法律法规,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,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;
2.违法经营,不按章纳税,有不良诚信记录的;
3.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,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;
4.经营管理松散,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。
(二)见习岗位人员范围
高台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失业青年。见习岗位设置必须要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,具有一定知识、技术、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,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。
二、见习期限及见习待遇
见习期限一般为3-12个月,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就业见习期间,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高台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,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,提高见习保障水平。
三、补贴标准
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,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,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。
四、申报程序
见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自行开发见习岗位,并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。县人社局接到申请后,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支付情况、用人需求和培养能力等因素,确定见习指标。
见习单位申报见习计划时,需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,填写高台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,提交营业执照(社会组织登记证)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申报时间: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。
申报地址: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(滨河社区水韵街325号)
联系电话:0936-6631589、0936-6630345
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6年4月30日